丁家坝#
水泵房#
DBJ43/T 353-2020 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
8.1.2 泵房不应设置在居住用房的上层、下层或毗邻居住用房,不得污染居住环 境。如不能避免时,应采取隔震隔音措施。
8.1.5 泵房设计应采取防水淹、防震、降噪的措施。
表 8.1.7-2 泵房室内最小净距(m)
- 泵房主要通道宽度 1.2
- 控制柜同管道、阀门连接处横向净距 1.0
- 检修场地按最大水泵或电机外形尺寸距四周通道宽度 0.7
- 靠墙安装的落地式配电柜和控制柜前面通道宽度 1.5
8.1.9 泵房应设置通风装置,当泵房设置在地下室时应采用机械通风,泵房内每 小时换气次数不应少于 6 次。
8.1.12 设备及水箱(池)周围应设置环形排水槽,基础边沿设置排水沟,排水沟 的宽和深分别不应小于 300mm,并应坡向集水坑。
8.2.1 泵房的内墙、地面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、使用易清洁的材料铺砌或涂覆, 泵房内应整洁,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。
8.2.2 泵房应安装防火防盗门,其尺寸应满足搬运最大设备的需要,门上应预留 机械锁、电磁锁加锁位置;泵房大门应正对水箱(池)、水泵,不得将大门设置 在水箱(池)侧面及背面;门口应装设挡鼠板,挡鼠板要求高度不低于 0.5m, 并采用防潮材质,贴警示标识;窗户及通风孔应设金属防护格栅式网罩。 8.2.3 泵房四周墙壁应铺设 1.5m 高白色瓷砖,1.5m 及以上部分及天花板应进行隔 音、吸音处理;顶部应涂刷防水防霉的涂料或加吊浅色顶棚,地面应铺设白色防 滑地砖,水箱(池)、水泵机组基础应与地面一致。 8.2.4 泵房管道、设备底座等需刷漆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刷漆均匀。当管道穿墙或 楼板时,应采取防止固体传声措施。